《秦颂》
第十章羽翼
一
穿越两年后,天师谷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谷口那道银白色的双层围栏,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围栏上方的自动机枪塔沉默地转动着,像不知疲倦的哨兵。谷地中央,越野房车依然是最核心的建筑,但周围已经扩展出了一片功能区域——医疗帐篷升级成了木石结构的医馆,铁匠铺扩大成了锻造工坊,试验田从五亩扩展到了三十亩,山坡上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十几间木屋,住着从天南海北来投奔的人。
两年前,这里只有林知夏一个人。
现在,天师谷的常驻团队已经超过了五十人。有农学家、医者、木匠、石匠、铁匠、教书先生、乐师,还有从战场上被救下来的伤兵、从奴隶市场上被赎出来的可怜人、走投无路的逃犯、怀才不遇的士人。
每一个人,都是天枢的筛选和林知夏的面谈双重把关过的。
每一个人,都在这片谷地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二
第一批通过筛选的人中,田常已经成了天师谷的农事总管。
他不仅管着谷中的三十亩试验田,还负责周边十几个村庄的农业推广。天枢的无人机每周都会飞一遍那些村庄,拍下庄稼的长势,田常根据这些数据,指导农民施肥、灌溉、防治病虫害。
“天师,杜邮镇的冬小麦长势喜人,比去年高了四成。”田常蹲在试验田边,手里抓着一把土,脸上满是喜色。
“那就好。种子够分吗?”
“够。去年收的种子,留了最好的,今年能覆盖三百户。”
林知夏点了点头。三百户,按每户五口人计算,就是一千五百人。这个数字还在扩大,每年翻倍。
“田常,你要开始培养徒弟了。光靠你一个人,忙不过来。”
田常咧嘴笑了。“天师,我已经带了三个徒弟。赵小石算一个,还有两个是杜邮镇的年轻人,脑子灵光,学得快。”
“好。让他们好好学,以后他们就是天师谷的‘农官’,派到各乡各里去教人种地。”
三
医缓的医馆,是谷中最热闹的地方。
每个月逢五逢十,周边村庄的病人就会排着队来看病。医缓带着他的几个徒弟,从早忙到晚,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林知夏给他配了一套便携式诊断设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还有一台小型显微镜。医缓一开始用不惯,但学会了之后,爱不释手。
“天师,这个‘显微镜’,能看到肉眼看不到的东西。那些小虫子、小菌子,就是致病的根源。”医缓指着显微镜下的细菌,对林知夏说,“《内经》上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这个‘邪’,我一直以为是看不见的妖气。现在知道了,是这些活物。”
林知夏笑了。“医老,你已经是个现代医者了。”
医缓摇了摇头。“还差得远。天师,你什么时候教我开刀?”
林知夏愣了一下。“你想学外科?”
“想。我在齐国时,见过一个病人,肚子里长了东西,活活疼死。如果能开刀取出来,他就能活。”
林知夏想了想,说:“外科需要很多条件——无菌环境、麻醉药、止血工具、术后护理。我们现在条件还不够,但可以先从基础开始。你先学解剖,我让天枢给你准备教材。”
医缓的眼睛亮了起来。
四
俞让的“格物学堂”,已经开了第三期。
第一期只有黑夫一个学生,第二期增加了几个周边村庄的孩子,第三期来了十二个人,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八岁。俞让一个人忙不过来,季蘅主动来帮忙,教识字和算术,俞让教天文、地理和自然常识。
“天师,这些孩子都很聪明,”俞让对林知夏说,“尤其是黑夫,他已经能看懂《九章算术》了。”
林知夏看了看黑夫。这个十岁的孩子,两年前还是个只会追蝴蝶的野小子,现在已经能读写一千多个字,能做乘除法,能看懂简单的几何图形。
“黑夫,你想学什么?”
黑夫想了想,说:“我想学造鸟。”
“造鸟?”
“就是那种会飞的铁鸟。我想学怎么造它。”
林知夏看了俞让一眼。俞让耸了耸肩,表示不是他教的。
“你为什么想学造鸟?”
“因为……”黑夫低下头,声音小了下去,“因为如果我学会了造鸟,就可以飞到天上,看看我爹在哪里。”
林知夏沉默了一会儿。黑夫的爹,在秦灭赵的战争中战死了,尸骨无存。
她蹲下来,平视着黑夫的眼睛。
“好。我教你。”
五
吕不韦的精兵,在谷外五里处驻扎了一年多了。
五百人,由司马靳统领。司马靳是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治军极严,但从不扰民。他的士兵们每隔十天来天师谷做一次体检,有病治病,无病预防。士兵们私下里叫林知夏“天医”,意思是“天上的医生”。
林知夏没有刻意拉拢他们,但她知道,这支军队已经成了天师谷最外围的保护层。
有一次,一伙从北边流窜来的盗匪试图袭击天师谷,还没到谷口,就被司马靳的巡逻队截住了。三十多个盗匪,被五百精兵团团围住,一个都没跑掉。
司马靳把盗匪的头目押到林知夏面前。
“天师,这人怎么处置?”
林知夏看了看那个头目——四十来岁,满脸横肉,身上有多处旧伤。
“你为什么要当盗匪?”
头目梗着脖子说:“不打劫,吃什么?秦国的税那么重,地种不下去了,只能当匪。”
林知夏沉默了一会儿,对司马靳说:“放了他。”
司马靳愣了一下。“天师,放了他,他还会去害人。”
“给他一条活路,他就不害人了。”林知夏转向那个头目,“你愿意留下来种地吗?天师谷有地,有种子,有工具。只要你老老实实干活,我保证你吃饱饭。”
头目瞪大眼睛看着她,嘴唇哆嗦了几下,没有说出话。
最后,他点了点头。
那个头目后来成了天师谷最勤奋的农夫。他种的麦子,比谁的都好。
六
秦军在北方边境打了一仗。
不是灭国之战,而是一场规模不小的边境冲突——匈奴南侵,扰我北疆。王翦奉命率军北上御敌。
吕不韦通过天枢子机发来信息:“天师,北疆有战事。秦军需要天师谷的帮助。条件如前,可议。”
林知夏几乎没有犹豫。
“同意。”
这一次,她派出的团队更加成熟。
荆轲已经是无人机操作的老手了。他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跟随天枢学习了大量的航拍侦察、图像识别和数据分析技能。他不仅会操作无人机,还会根据无人机传回的画面,判断敌军的兵力、动向和薄弱环节。
俞让的电台操作也越发纯熟。他已经能熟练使用加密通信协议,能在嘈杂的战场上保持清晰的信号传输。他还发明了一套简易的密码本,用秦篆编码,即使敌人截获了信号也看不懂。
医缓带了一个五人的医疗队,配备了更加完善的药品和器械。他们在战场上搭建的野战医院,可以同时收治五十名伤员。
临行前,林知夏把荆轲叫到一边。
“荆轲,这次是去打仗,不是去侦察。你要小心。”
荆轲点了点头。“天师放心。我不会死的。”
“不是让你不死。是让你活着回来。”
荆轲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林知夏意外的话。
“天师,我以前觉得,活着没意思。爹死了,娘死了,姐姐被卖了,我自己成了奴隶。活着有什么意思?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抬起头,看着林知夏。
“现在我想活着。活得久一点。”
七
北疆的战役,打了两个月。
匈奴骑兵来去如风,机动性极强。秦军的步兵方阵虽然坚固,但追不上他们。以前的战法是用战车和弓弩手正面阻击,但效果有限,匈奴人打不过就跑,跑了又回来,像一群赶不走的苍蝇。
这一次,荆轲的无人机成了秦军的“千里眼”。
匈奴人的营地在哪里,主力在哪里,粮草在哪里,甚至他们的首领住在哪个帐篷里,都被无人机拍得一清二楚。王翦根据这些情报,制定了“围点打援”的策略——先派小股部队佯攻匈奴营地,引诱匈奴骑兵来援,然后在半路设伏,用秦军的强弓硬弩和战车方阵围歼。
第一场伏击战,秦军歼灭匈奴骑兵三千人,自身伤亡不到五百。
第二场,秦军夜袭匈奴营地,焚毁粮草辎重,匈奴人被迫北撤。
第三场,王翦派骑兵追击,斩首两千,俘虏三千。
战役结束后,匈奴单于遣使求和,承诺十年内不犯边。
王翦在给吕不韦的奏折中写道:
“天师谷之助,胜于十万雄兵。荆轲之天眼,俞让之天音,医缓之医术,皆非凡人所能及。臣请朝廷重赏天师谷,以彰其功。”
这一次,吕不韦没有犹豫。
他不仅送来了大量的粮食、布帛和牲畜,还主动提出:减轻关中地区部分徭役,将原定征发的民夫减少三成。
消息传到天师谷,林知夏笑了。
“天枢,你说,这是不是我们改变历史的第一步?”
「可以这么说。减轻徭役,直接改善了数千户百姓的生活。这些人中,可能就有未来的将领、工匠、学者。他们的命运被改变了,历史的走向也会随之改变。」
“那战俘呢?”
「这次俘虏的三千匈奴人,按照王翦的承诺,没有被杀。他们被编入劳役队,修路、筑城、垦荒。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被同化,成为秦国的子民。这是比杀戮更好的策略。」
林知夏点了点头。
八
北疆战役的胜利,让天师谷的名声传得更远了。
不仅关中地区的人知道天师谷,连北方的边郡、东方的齐鲁、南方的楚地,都有人听说过“天师”这个名字。
来投奔的人越来越多。
有一个叫韩非的年轻人——不是那个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而是另一个同名的人——从南阳郡来,擅长水利工程。他在老家修过几条水渠,效果很好,但得罪了当地的豪强,被迫逃亡。
林知夏让他负责天师谷的水利系统,包括灌溉渠、排水沟和水井的规划与建设。
有一个叫赵姬的女子——和秦王的母亲同名,但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妇——从雍城来,她的丈夫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被医缓救活了。她感激涕零,主动要求来天师谷帮忙,后来成了姜氏的得力助手,负责厨房和后勤。
还有一个叫嬴成的老者——自称是秦国宗室的远亲,但家道中落,流落民间。他学识渊博,精通律法、历史和礼仪,被季蘅请去当“天学班”的客座教授,教学生们秦国的律法和制度。
“天师,这个嬴成,会不会是秦国派来的奸细?”荆轲私下问林知夏。
“有可能。但他的学识是真的,教的课也是好的。只要他不搞破坏,我们就留着他。用他的才,防他的心。”
荆轲点了点头,但暗中加强了对嬴成的监视。
九
天师谷的物资,在两年的时间里消耗了不少,但林知夏建立了一套可持续的循环系统。
种子银行已经自给自足,不再需要她的现代种子。药品方面,医缓的草药园已经初具规模,可以生产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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