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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23 守望

《秦颂》

第二十三章守望

穿越后的第二十年,天师谷迎来了一个平静的秋天。

二十年了。林知夏站在谷口的瞭望台上,看着这个她一手建立起来的世界,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慨。山谷里,天师大学的校舍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半山腰,红墙灰瓦,掩映在枫树和银杏之间。工坊区的烟囱冒着淡淡的白烟,蒸汽机的轰鸣声隐约可闻。试验田里,金黄的稻谷沉甸甸地垂着头,田埂上有人在忙碌。

她四十六岁了。头发白了大半,脸上有了皱纹,但腰板依然挺直,眼神依然清澈。她不再穿现代的冲锋衣,而是穿着天师谷自织的棉布深衣,外面罩一件青灰色的夹袄,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乡村教师。

“天枢,二十年了。”

「是的。二十年前的今天,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两千年前的星空。」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里。”

「你没有死。你活了下来,还创造了一个时代。」

林知夏笑了笑,走下瞭望台。

天师大学的校园里,新学年刚刚开始。

五百多名新生从全国各地赶来,有的来自关中,有的来自齐鲁,有的来自楚地,有的来自燕赵。他们穿着不同的衣服,说着不同的方言,但眼睛里都闪烁着同样的光芒——对知识的渴望。

俞让已经六十四岁了,但依然担任校长。他的头发全白了,背也驼了,但每天清晨仍然坚持在校园里散步,遇到新生就停下来聊天。

“你从哪里来?”他问一个瘦小的男孩。

“从南阳郡来。”男孩怯生生地回答。

“读过什么书?”

“《天学启蒙》和《格物入门》都读完了。”

俞让点了点头。“不错。好好学,将来回去建设家乡。”

男孩用力地点头。

季蘅五十八岁了,依然担任副校长,负责教务和德育。她头发花白,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气质依然优雅。她每天都要巡视课堂,检查教学进度,处理学生问题。学生们怕她,也敬她。

“季先生,有个学生打架。”一个助教跑来报告。

季蘅皱了皱眉。“带我去看看。”

打架的是两个男生,一个来自咸阳贵族家庭,一个来自楚国平民家庭。贵族子弟嘲笑平民子弟的口音,平民子弟一怒之下动了手。

季蘅没有责骂他们,而是让他们面对面站着,互相道歉。

“你们都是天师大学的学生,将来都是要治理天下的人。如果连这点包容心都没有,怎么治理天下?”

两个学生低下了头,互相道了歉。

季蘅走出教室,叹了一口气。她对身边的助教说:“教育不只是教知识,更是教做人。这一点,永远不能忘。”

黑夫三十一岁了,已经是天师大学农学院的院长。

他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培育出了“天麦五号”——一个集高产、抗病、抗寒、抗旱于一体的超级小麦品种。这个品种在北方试验田里的亩产,达到了秦朝普通小麦的五倍。

“天师,你看!”黑夫捧着一束金黄的麦穗,跑到林知夏面前,激动得像个孩子,“天麦五号!亩产三百斤!三百斤!”

林知夏接过麦穗,仔细看了看。麦粒饱满得像珍珠,色泽金黄,散发着淡淡的麦香。

“黑夫,你做到了。”

黑夫的眼泪流了下来。“天师,我爹要是活着,看到这个,该多高兴啊。”

林知夏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看到了。他在天上看着你呢。”

黑夫擦了擦眼泪,笑了。

“天师,我想把天麦五号推广到全国。不,推广到全世界。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

“好。我帮你。”

姜瑶三十四岁了,是天师大学医学院的院长,也是天下最著名的女医者。

她花了十年时间,编写了一部《医典》,共计一百二十卷,涵盖了从基础医学到临床各科的完整知识体系。这部书是天师谷医学教育的核心教材,被翻译成了匈奴语、西域语,传播到了草原和沙漠的深处。

“天师,《医典》写完了。”姜瑶把最后一卷手稿放在林知夏面前,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林知夏翻开手稿,一页一页地看。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图文并茂。每一章都有病例分析,每一个病例都有详细的诊断和治疗过程。

“姜瑶,你花了十年?”

“十年。从二十六岁到三十六岁。我最好的十年。”

“值得吗?”

姜瑶想了想,说:“值得。这部书可以救无数人。比我一个人救的,多得多。”

林知夏合上手稿,握住姜瑶的手。

“姜瑶,你不仅是一个好医生,更是一个好老师。”

姜瑶的眼眶红了。“天师,是你教我的。你说过,知识要传承,不能藏私。我记住了。”

赵甲三十六岁了,是天师大学工程学院的院长,也是天师谷工业化的总工程师。

他用十年时间,在天师谷建立了完整的机床生产线。从最初的两套机床,到现在拥有二十多台各种类型的机床,天师谷的机械制造能力已经今非昔比。

蒸汽机的产量也从最初的一年一两台,提升到了现在的一年二十台。这些蒸汽机一部分留在天师谷,用于驱动各种工坊;一部分卖给了咸阳、邯郸、大梁等大城市的工坊主,用于驱动纺织机、磨坊、锯木厂。

但赵甲很清楚,这离“蒸汽时代”还很远。

“天师,我们现在一年能造二十台蒸汽机,但全国有四十多个郡,每个郡都需要几百台。按这个速度,真的要三十年才能普及。”

林知夏点了点头。“不急。一步一步来。关键是培养人才。机器可以造,人才造不出来。”

赵甲说:“我现在带了二十多个徒弟,他们都能独立设计、制造、维修蒸汽机了。等他们出师了,每人再带十个徒弟,人才就能翻倍增长。”

“好。这就是我希望看到的。”

孟戈已经七十岁了,身体大不如前,但依然每天去工坊转转。

他的腿疼得厉害,走路要拄拐杖,但眼睛还好使,手也还稳。他不再亲自打铁了,但徒弟们打出来的东西,他都要过目。

“这个活塞的精度不够,重做。”他拿起一个活塞,对着光看了看,摇了摇头。

徒弟恭敬地接过活塞,回去重做。

林知夏来看他时,他正坐在铁匠铺门口晒太阳。

“孟师傅,身体怎么样?”

“还好。就是腿不争气。”孟戈拍了拍自己的腿,苦笑了一下。

“孟师傅,你还记得你刚来天师谷的时候吗?”

“记得。那时候我被打得半死,你把我捡回来的。”孟戈的眼睛亮了起来,“那时候我想,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还能活到现在,还能看到蒸汽机。”

林知夏在他旁边坐下来。

“孟师傅,你还有什么心愿吗?”

孟戈想了想,说:“我想看到蒸汽机车跑起来。在铁轨上跑,拉着货物,拉着人,跑遍天下。”

林知夏握住他的手。“你会看到的。一定会的。”

田常七十岁了,身体比孟戈好一些,但也不再下地了。

他把农学院的事务交给了黑夫,自己专心写书。他花了五年时间,写了一部《农书》,共计六十卷,涵盖了从育种、耕作、施肥、灌溉到病虫害防治的全部农业知识。

“天师,《农书》写完了。”田常把厚厚的一摞手稿搬到林知夏面前,气喘吁吁。

林知夏翻了翻,发现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字迹工整,还有插图。

“田常,你辛苦了。”

田常摇了摇头。“不辛苦。天师,我种了一辈子地,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天下人都能吃饱饭。这部书,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林知夏握住他的手。“田常,你会被后人记住的。”

田常笑了。“记住不记住,不重要。重要的是,后人能用这部书种出更多的粮食。”

医缓七十八岁了,是天师谷最年长的人。

他耳背了,眼睛也花了,但脑子还清楚。他不再给人看病了,但每天都要去医馆坐一坐,看看徒弟们的工作。

“这个药方不对。”他指着徒弟开的一张方子,摇了摇头,“黄连用多了,病人脾胃受不了。”

徒弟连忙修改。

林知夏来看他时,他正坐在医馆门口的藤椅上打盹。

“医老。”

医缓睁开眼睛,看到林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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