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是鬼界的一条河。
水是黑的,流得极缓,缓到你以为它根本没在动。榭瑾的族人就住在忘川边上,多少年了,也没挪过地方。
良岑头一回去忘川,是榭瑾领他去的。
那会儿他们刚在一起没多久。榭瑾说,带你回去见见我家里人。良岑心里还琢磨,一只杜鹃鸟的家里人——那还能是什么?一群杜鹃鸟呗。到了才知道,是一群杜鹃鸟化了形的厉鬼,哗啦啦站了一院子,全盯着他看。
那一趟的每一个细节,良岑到后来都记得清清楚楚。
忘川边上有一座庄子,庄里的屋全是用黑木头搭的,木头上生满了青苔,青苔也是黑的。榭瑾的族人们就站在门口迎他,一个一个,脸色白得发青,眼窝深深地凹下去,嘴唇干裂,一笑就裂开几道口子,露出底下暗红色的牙龈。
没人说话。
就那么笑着看他。
榭瑾的母亲上来拉他的手,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转头对榭瑾说了一句话。语气平平淡淡的,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找的这个人,阳气太重了。”
榭瑾道:“娘,他是神仙。”
他母亲便点了点头,又把良岑上下打量了一遍,眼神里多了几分满意。她松了手:“神仙好啊。耐活。”
良岑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一家子的价值观好像哪里不太对。
后来他在忘川住了三天。三天的时间,够他把一些事情看明白了。
杜鹃一族为什么世世代代住在忘川边上?因为忘川的水能镇住他们身上的阴气。杜鹃鸟化了形的厉鬼,阴气天生就比别的鬼重得多,重到能把自己吞了。如果不借着忘川水压一压,慢慢地,他们就会变成没有意识的、纯粹的恶灵。
连鬼都怕的东西。
榭瑾离开忘川之后,身上的阴气就一年比一年重。
良岑记得很清楚。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年,榭瑾的体温一年比一年低。刚开始只是微凉,握着他的手像是握着一块被风吹过的玉。后来那凉意一点一点往里渗,渗到骨头里,渗到手指碰一下都觉得冷。再到后来——良岑握着他的手,就像握着冬天河底的一块石头。
冰凉,死沉,没有一丝活气。
药王谷。
药王谷藏在江淮层层叠叠的丘陵深处,寻常人找不到,也不想找。谷主叫車敬欢,是个散修,医术极高,脾气也怪。外头传言他活了好几百年,法子也简单:隔几十年换一具身子,像换一件衣裳似的。
良岑跟他打过几回交道。算不上朋友,但彼此之间有那么几分敬重。
車敬欢生了一双很怪的眼睛。他看你的时候,不像在看你的脸。他在看你的骨头,看你的血管,看你五脏六腑的运转。良岑每回被他盯着,都有一种被活活剖开的感觉。刀还没落下来,皮肉就已经分开了。
后来他才知道,車敬欢那双眼睛能看见人的寿命。
他能看见每个人身上那条命线,从心口延伸出去,一直伸到看不见的虚空里。线的粗细代表寿数长短,线的颜色代表命的质地。红的,黑的,金的,灰的。有的人那根线粗得像麻绳,有的人细得像蛛丝,风一吹就要断。
良岑从没问过車敬欢,自己那条命线长什么样。
車敬欢也没主动说过。
只是有一回,車敬欢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别过脸去,说了一句:“你走吧。”
良岑没有多问。
白玉京。
良岑在那里住了几百年。几百年,够一个凡间的朝代从兴到亡,够一片沧海变成桑田。可他不喜欢那个地方,从头到尾都没喜欢过。
白玉京太干净了。
干净到没有一粒尘埃,没有一片落叶,没有一只乱飞的鸟。神仙们穿着纤尘不染的衣裳,脸上挂着尺寸分毫不差的微笑,说话的声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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