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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较劲上

第五十四章

韦恩庄园最近出了件怪事。我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只觉得这个家突然变得过于安静了。

迪克不再在早餐时讲那些笨贼的离谱报警电话,提姆不再把数据终端放在餐桌上给我看昨夜的气脉曲线,达米安也变得沉默。

三个年轻男人各自占据着长桌的不同位置,沉默地切着盘子里的煎蛋,偶尔目光在空气中相撞,又极快地各自移开,像三艘在雾海中擦肩而过的船,谁也不想先暴露航向。

但那种较劲又是藏不住的。迪克会在我每天必经的走廊转角“偶遇”我,手里有时是一杯海盐焦糖热可可,有时是一支从韦恩庄园花圃里偷剪的淡紫色鸢尾;

提姆则用更隐蔽的方式,我的房间里总会出现一些不需要签收却恰好需要的东西,比如一盒标着“睡前使用”的蒸汽眼罩,或是一张写满“气脉恢复期注意事项”的手写卡片。

达米安不屑于这类手段,他用的是自己的方式:每天清晨六点整,他会准时出现在她的房门口,把花园里的新鲜花包装好放到门口的小桌上。

这几天的的氛围让布鲁斯已经几次我对使出“我不赞同”的眼神。眼神深邃而带有威压。并且据我所知。布鲁斯已经和他们三个谈过话了,具体内容我不清楚。但是谈过话后也有了其他反应。

这种暗涌持续了几天后,迪克率先行动了。他挑了个周末,在早餐时忽然放下刀叉,对我露出一个明亮得有些过分的笑容:“今晚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他的眼神扫过提姆,又落在达米安身上,像在宣布什么,又像只是随口一问。提姆没有抬头,只把一句“我今晚有事”说得云淡风轻;达米安则“嗤”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格雷森能有什么好地方”。

迪克不恼,只转过头继续看着我,蓝眼睛在晨光里像被水洗过,安静地等我一个回答。我点点头说好。他笑得连后槽牙都露了出来,达米安的叉子重重落在盘沿上。

傍晚,迪克开来了那辆黑色的老爷车。阿福说这辆车在车库里吃了好几年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被擦得连轮胎缝都反光。

我坐进副驾驶,看见座椅上放着一只温热的纸袋,里面是一小包剥好的糖炒栗子和一束用牛皮纸包好的干花。看来是提前准备过的。

我问:“怎么没有用摩托车?你那辆摩托车很帅”

迪克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笑说:“今晚不适合吹风。风大了,你会听不清我说话。”他今天穿了件深蓝色的厚卫衣,袖子挽到小臂,露出线条干净紧实的手腕,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敲,像在弹一首没有声音的歌。

看了他一眼:“你昨晚又熬夜看地图了?”

他笑笑回答:“哥谭的时候路我闭着眼都能走。”然后从后座摸出两个靠枕,一个垫在我腰后,一个放在我颈侧,又顺手把暖气调到刚刚好的温度。

车在哥谭老城区的石板路上穿行。街灯亮起来,把整条路染成暖橘色。迪克把车停在一家旧剧院门口。剧院名叫“水晶宫”,招牌上的霓虹灯管灭了一半,但巨大的拱形玻璃门依旧气派,像一位穿着旧礼服的绅士。

我从没来过这里,却觉得这地方和迪克站在一起时出奇地相配,那种旧式的、明亮的、带着点褪色辉煌的气质,刚好是他身上的某种底色。

迪克替我拉开车门,又不动声色地走到我外侧,让我走在人行道更安全的一侧。他说这间剧院是哥谭最后一家还在放老电影的,今晚放的是《卡萨布兰卡》。

“我没看过”

他眼睛一下亮了:“太好了。第一次要和我一起看。”

剧院里人很少,座椅是暗红色的旧天鹅绒,空气里有陈年木头和爆米花混在一起的气味。

我们坐在最后一排,迪克把外套铺在我膝上,又递给我一杯热可可。我抬头看银幕,他侧头看她。我小声问他看电影为什么总看我,他凑近一点,声音压得又低又软:“因为你比电影好看。”

我耳根发烫,用手肘轻轻撞他,他假装吃痛,却顺势把我的手握进掌心。他的掌心很暖,指腹有常年握短棍留下的薄茧。

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由他握着。银幕上亨弗莱·鲍嘉说“永志不忘”,他忽然用拇指极轻地蹭了蹭我的手背,低声说:“你也是我的永志不忘。”

我转过脸,在明灭的光影里对上他湛蓝的眼睛,那一刻我几乎觉得整个哥谭的灯火都落进了这间旧剧院,只为他们两个人亮着。

散场后,我们在剧院外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夜风微凉,远处传来哥谭港的雾笛声。迪克仰头看着那半灭的霓虹灯牌,忽然说:“我爸妈走的那年,我很小。后来布鲁斯把我带回家,我害怕睡觉,害怕关灯,怕自己一闭眼就再也醒不过来。可哥谭这地方,晚上反而最亮。那些霓虹灯、蝙蝠灯、街灯,像整座城市都在替人醒着。”

他偏头看我,眼神温柔得出奇,“后来我遇到你。你身上也有那种光。不是什么魔法使然,是你这个人。所以我想把哥谭最亮的地方都带你走一遍。”

我看着他,鼻尖忽然发酸。我伸出小指,轻轻勾住他的小指,说:“好啊。下次带我去看蝙蝠灯。”

迪克一下笑出来,把我的手整个包进掌心,说:“下次带你去CGPD楼顶上,直接看发光器。”我笑起来,头靠在他肩上。夜色浓得像旧丝绒,而他们并肩坐在水晶宫的台阶上,像两枚被哥谭最温柔的一束光偷来的剪影。

达米安本来不想和那两个人一样,把约会搞得像什么求偶表演。迪克那一套老电影、海盐卷、旧剧院,他嗤之以鼻;提姆的经典吃饭,买东西都老套的的让他不屑一顾。

可真轮到他时,他还是没忍住,提前三天就开始准备。他不肯承认自己紧张,只是每天早上都在玫瑰园附近绕来绕去,装作修剪花枝,其实是在等她路过。

阿福看破不说破,只在某天晚餐时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句:“达米安少爷最近对哥谭老城区的旧水塔很感兴趣,还借走了我的野餐篮。”

达米安当时正在切煎蛋,刀锋一顿,耳尖慢慢红了,却仍嘴硬:“我不是感兴趣。只是去侦察地形。”

他约我的方式也改不掉那种达米安式的硬邦邦。

傍晚时分,他敲开我的房门,把一张折成方块的纸条按进她手心,说:“明天下午,老城区坎贝尔街,你会用得上这个。”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像刚下达完一项绝密任务。我展开纸条,上面画着一条极简的路线图,终点是一个三角形标记。旁边还有一行小字:“穿长裤,别穿裙子。可能有风。”我把纸条翻过来,没看到任何浪漫字眼,却不知怎的,从那行“可能有风”里读出了一点笨拙的关心。

第二天下午,我沿着纸条上的路线拐进坎贝尔街。这里曾经是哥谭最早的工业区,现在只剩几座旧水塔和废弃的钟表厂。

我走到街尾时,看见达米安站在一座暗红色旧水塔下,背着一个看起来和体形不太相称的背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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