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的天气舒爽宜人,山间清风不断,树木摆动,枝条摇晃。
清凉山,惊风寨。
山主院门大敞,几只野鸟雀在地上觅食,立锥堂内,谢惊瑶高坐在虎皮椅上,微曲着腿,百无聊赖地擦着手中长鞭。
她在等消息。
一布衣男童跑进院中,跑得有些急,满面红润,气息不匀。
“老大,肥羊到了!”
少女闻言抬头,姣好的面容瞬间绽开笑意。
她拿起一旁的狐狸面具,戴在脸上,完完整整地遮住了本来娇俏动人的芙蓉面。
狐狸面具赤红与雪白穿插,眼尾细长而上挑,额上一点红色花钿,嘴角保持着向上的弧度。
狡黠,野性,迷人,神秘。
面具后的少女语气带着些明显兴致,扬声开口吩咐道:“召集弟兄们,开单!”
好巧不巧,她的侍女玉芙此时正端着补膳,刚回到院中,便听见自家小姐这气势汹汹的声音,急得手指一抖,汤水在木质托盘上溅出些许,托盘险些没都摔在地上。
“小姐!”
她的声音惊飞了落在院子里的鸟雀。
“嘶。”少女正要出发的脚步戛然而止,回头看向禀报的男童,笑道:“把门关上,出去召集些弟兄,我一会儿就到。”
“吱——”关门的声音响起。
室内,只剩下谢惊瑶,玉芙以及她的贴身侍卫阿笑三人。
玉芙放下小姐让她准备的补膳,急道:“小姐,国公爷和大公子早早便传信与你,云州这半年来不太平,尤其是当官的那边,不让小姐牵扯进来。”
“是有这么一回事。”
谢惊瑶记得爹爹他们给她送来的信,送来了好几封,反反复复告诫她安分地在山上当她的山大王,云州局势乱,不太平,为了她的安全着想,叫她不要和他们有纠葛。
可谢惊瑶并没有听进去。
谢惊瑶从小体弱多病,因此家里的人总是对她格外谨慎些,甚至有些过分保护。
小时候,他们也三令五申不让她吃寒性食物,不让她与争强好胜的同龄人走得太近,不让她晒在阳光下太久,也不能不晒阳光……
她就像个金贵但脆弱的瓷器,被家人悉心呵护着,生怕摔着半分。
她要是听话的话,没等风吹雨刮,自己就先憋死了。
所以阳奉阴违,已经成了她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谢惊瑶摇了摇头,拉过玉芙的手,语重心长道:“好玉芙,你想想,我是谁,大当家,我既然是大当家,是不是得管咱们一寨人的吃喝!”
玉芙尽心尽力劝说:
“小姐,您就是一年不开单,也不会缺吃少穿,您跟其他寨的山主又不同,咱们何必冒这个险。”
谢惊瑶欲言又止,一时无力反驳。
她确实与其他寨的山主不同。
她从占山为王当山匪,到如今混得风生水起兄弟姐妹无数,可以说是既靠个人努力,又靠家中人的托举。
谢惊瑶从前知道的山匪,要么落草为寇,迫不得已,要么大奸大恶,流氓地痞。
但她不一样,她出身国公府,既没有走投无路,又没有穷凶极恶。
她是非要当山匪。
事情还要从谢惊瑶七岁时说起。
谢惊瑶从小体弱,总是被病痛侵袭,家中人担忧不已,寻遍名医,机缘巧合下,寻到一世外高人,也就是谢惊瑶的师父。
因而七岁时,谢惊瑶便跟着师傅上山,师父会的很多,药理,武功,算命,没想到老天爷真是不忍心收她,跟着师父的这些年,她这病秧子的身体竟然慢慢好转,不仅如此,还格外康健。
她本来就不是个安分的性子,病困不住她了,便不会让自己困在山上。
本该十五岁回京的那年,她带着阿笑偷偷溜下了山,遇上了虎啸山的大当家——也就是这两年来与她一直不对付的梁靖义。
他明明看起来比她没大多少,却带着一群弟兄们行侠仗义,喝酒结拜,好不潇洒。
真自由,真快活。
谢惊瑶很羡慕,从前谢惊瑶要么久居病榻,要么身体好转后在山上练武,种树,偷袭师傅,看话本子,逗笑阿笑,给来山上看她的哥哥做陷阱,扮鬼吓唬姐姐……
实在是无聊的很。
所以在看见梁靖义那江湖豪杰的恣意时,她便做了决定。
她也要当山匪!
国公府的人找到谢惊瑶时,谢惊瑶便与家人直说了想法。
他们觉得骇人听闻。
但在谢惊瑶的极力劝说央求之下,还是同意了,他们对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平平安安。
家中人帮她建了山寨,还派了许多暗卫在她身侧,保护她的安全。
而这两年来,在谢惊瑶的行侠仗义下,她们惊风寨的姐妹兄弟越来越多,劫富济贫,簇拥者无数。
跟着她混,从来没缺过吃喝,一方面是靠他们的战绩,一方面也是谢惊瑶的家境,不会让他们有饿死的风险。
这些山寨中的旁人不知道,但从小陪在谢惊瑶身侧的玉芙再清楚不过。
谢惊瑶:“好玉芙,我也不能总是想着靠爹娘,要不然弟兄们迟早起疑。”
“可是小姐不能拿自己的安危去冒险啊!”
“放心,你家小姐我心中有数。”谢惊瑶正安抚她,突然又想起什么来了,匆忙道:“而且,还有赌约啊,不与你说了,玉芙,我再不出发被梁靖义那个狗东西截胡就糟糕了!”
玉芙本还想说什么,少女却已跃身上马,脚程极快,三息间已不见背影,洒脱利落,一路更是风驰电掣。
谢惊瑶怎么能不着急?
她与梁靖义做赌,冬日来临之前,谁劫贪官的钱财多,谁为胜者。
这要是输了,她就要去梁贼的虎啸寨给他当一个月的丫鬟!
她堂堂国公府二小姐,惊风寨大当家,绝不能受此辱!!
*
秋风乍起,穿林打叶。
一群山匪隐藏在林中,准备打家劫舍。
“不好!头儿!他们好像发现我们了!”手下道。
谢惊瑶向下看,只见林下的队伍脚程加快,匆匆赶路,分叉路口,一队人带着马车钱财向另一个方向走,而有一人竟与车队分开,朝另一方向独身策马。
他们做富商打扮,马车上不知是什么,但一定价值不菲。
而独身策马那人衣着并不华贵,可那通身的气度……必出自大富大贵之家。
“头儿,追马车吧!”四当家道。
谢惊瑶看着快要消失的驾马独影,摇了摇头,狐狸面具下的眼睛露出狡黠:
“既要把刺史得罪了,自然干票大的。”
“抓单独跑的那个!”
“要活的。”
*
姜珩打不动了。
他本就一路被淮王的人追杀,消耗过多,好不容易藏到商队里想跟着归京,不成想又遇山匪。
更没想到,那帮山匪放着大富贵的商队不劫,来劫他。
“在下就一书生,不知各位好汉特来寻我,所求为何?”
“书生?放你娘的屁!当你爷爷是蠢蛋呢?明明会武,鸟蛋的书生,满口屁话!”
明明就是跟他们一样的武夫,无非皮相好上一点,装个屁的读书人。
姜珩微微蹙眉。
这个如黑熊精一样的山匪,唾沫星子险些要落在他脸上。
不过姜珩并不蠢笨,知晓自身处境,强忍着心中厌恶解释:“读书人并非只能读书,也有不少文武兼修之辈。”
“若是好汉不信,可——”
“闭嘴吧你!”
黑熊精往姜珩的嘴里塞了块破布,堵住了他那张金尊玉贵的嘴。
姜珩额头青筋直跳。
这破布脏得他想死。
这是姜珩第一次离开京城,来云州之前,他曾让人打探过云州状况。
据说云州一带的山匪大多英勇之辈,侠肝义胆,劫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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