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温德米尔四个字,格林端杯的手微顿,随即自然地送至唇边:“没想到公主殿下知道这么多。”
温德米尔是百年前存在的一个王国,气候温暖,风景迷人,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如今已成为瓦尔瑞克王国领土的一部分。
早在百年前,温德米尔王国有两大知名家族:格林家族与韦兰家族。
两大家族各有所长,势均力敌,韦兰家族以锻造武器闻名,而格林家族的人擅长魔法与通灵术,也因此被称为巫师世家。
但在后来,格林家族的一名后裔被神明封印在瓶中的魔鬼引诱,误入歧途,他解开了魔鬼的封印,并被魔鬼附身。
他使用魔鬼教授的巫术,以活人炼魂,死者造傀,为魔鬼积蓄力量。死去的人不得安息,会被驱使成为浩浩荡荡亡灵大军中的一员。
被封印多年的魔鬼借亡灵之力重回人间,大开杀戒,奥瑞斯提亚大陆乌云密布,生灵涂炭。
这场灾难后来被称为巫师之乱,而那个被魔鬼引诱的人——英诺森·格林,被称为巫师之祖。
再后来,大陆魔法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将英诺森与附身的魔鬼一齐杀死,结束了长达十年的灾难。
格林家族在英诺森一事后便销声匿迹了,但英诺森给奥瑞斯提亚大陆留下的阴影经久不散,格林二字,也从此成为了邪恶巫师的代名词。
传说格林家族的族徽图案正是白蔷薇,这位巫师的帽沿上盛开的花朵。
“喵呜。”
险将爱丽丝绊倒的那只橘猫不知何时跑了过来,在茶桌下喵喵叫唤。见主人不理它,便转换目标,到爱丽丝脚边,用身体一下一下地蹭她的裤腿。
爱丽丝几不可闻地笑了一下,她重新抬起头,注视着格林的眼睛:“我不在意你是温德米尔的格林,还是迷雾森林的巫师。”
“我只相信我看到的。”
“你救下重伤的我,帮我治疗,证明了你的心并非恶意。”
“对我而言,你的身份并不重要。”
格林难得笑了出声。
她扶着藤椅站了起来:“好,公主殿下,我喜欢你的性格,看样子我们一定能够成为朋友。”
“彼得已做好早饭了,先来填饱肚子吧。”
爱丽丝怔了一瞬。
“谢谢。”她回答。
再后来,爱丽丝借助格林的水镜,联络到远在艾瑟兰领地——雅恩维德的下属执政官娜塔莎。
她表明自己平安无恙,劳烦娜塔莎先帮忙处理政务。她会先在迷雾森林里格林的小木屋住下养伤,待伤势好转,不久后即返回雅恩维德。
......
距离爱丽丝在格林的小木屋住下,已经过去了三天。
森林里环境很好,空气清新,风景优美,这点爱丽丝很满意。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这里的伙食实在难以下咽。不仅没有太多食材,而厨师彼得的做饭手艺也不高。
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如何耗尽平生功力咽下这僵尸一般难啃又难吃的魔兽肉。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她难以想象格林是如何忍耐下这样的味觉酷刑的。
巫师原来连吃饭都不肯放过磨炼自己吗?……长见识了。
于是到了第四天,爱丽丝决定亲自下厨,将格林给她的魔兽兔子作为晚餐炖掉,正好试试离宫半年以来她锻炼出的厨艺。
至于那只兔子是怎么来的,这得从几日前说起。
格林在森林采药的时候,顺手将那一带最肥的兔子王抓了回来,但一些意外事情的发生,让她忘记了储物袋里还有这个祸害。
她给兔子下的昏睡咒已经过了时效,等兔子悠悠转转醒来,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报复性地将储物袋里各种珍贵的草药啃了个干净,连带有泥土的草根草皮都毫不放过。
几日后,等到格林记起打开储物袋,草药早已不翼而飞,袋子里只剩一只变得更油光水润的肥兔子。
肥兔子盯着目瞪口呆的格林,还悠闲地打了个饱嗝,一副死兔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样。
格林气笑了。
她一把拎起兔子耳朵,准备即刻将它下油锅。
当然,最后的兔子也顺利成为了盘中餐,但不是格林干的,而是爱丽丝动的手。
休养的这几天里,爱丽丝经常清晨出门散步,偶尔回来会遇上格林给她介绍一些捣鼓的小东西。
“森林一直很无聊,但在你出现后,生活好像变得有趣起来。”那位巫师是这么说的。
两人的关系也日渐熟络。
这天,惦记着政务的爱丽丝在早上前往二楼书房,想咨询一下格林有关克劳利家族与魔兽异动的事。
她安静地倚靠在一旁的书柜边,饶有兴致地观看格林与兔子的打闹过程。
毫无人性的巫师见博得美人一笑,顺势将可恶的肥兔子交给爱丽丝处置,非常诚恳地希望爱丽丝千万不要放过它。
格林其实颇为苦恼,这下魔药材料是真的用完了,得再去森林一趟。
她听完爱丽丝的问题,手指抵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克劳利家族的事,其实远比人们知道的复杂,魔兽异动的成因也有很多,但主要原因不是这个......”
望了一眼空空如也的储物袋,她认命般地叹了口气:“实在不好意思,说来话长,待我忙完晚上回来与你解释吧。”
“靠窗的那个书架,从上往下数第二排是关于魔兽的记录,可以翻阅看看有没有可用的信息。”
爱丽丝抱着兔子站在二楼窗边,凝望着格林沿着林间小路逐渐走远的身影,久久未动。
突然,她侧过头,听见窗外橘子树上唱歌的鹦鹉群又换了首曲子,刚才是韦尔丹德知名吟游诗人的《太阳颂》,现在又无缝衔接成艾瑟兰帝国一首耳熟能详的民谣。
怎么说,她在这里待的短短几天,实在见识到了不少有趣的东西。
每天在橘子树上叽叽喳喳几个小时都不停歇的鹦鹉们,喜欢穿围裙的骷髅人彼得——虽然它做的饭实在难吃,以及身着棕色长裙,与人等高的木偶小姐茉莉。
茉莉尤其偏爱在森林里采集新鲜野花装饰小木屋,也热衷于变着花样教鹦鹉们唱歌。
彼得与橘猫的关系很好,可能是因为它负责橘猫的伙食,还经常在一楼的毛毯长椅上给猫顺毛。
至于那只曾经差点将爱丽丝绊倒的橘猫,名为琥珀,颇为受宠。
它在小木屋里吃好喝好,偶尔离开木屋去森林里溜达两圈,日子过得甚是惬意。
某一个晚上,她见客厅里琥珀趴在长椅上睡得正香,忽生促狭之心,便伸手一下一下将它挠醒,又转头向格林提问:
“童话书里,巫师的标配不都是黑猫与乌鸦吗?”
格林听了哭笑不得:“亲爱的公主殿下,这只橘猫是第九只,在它之前,我确实养过八只黑猫。至于乌鸦,我倒也有,它去送信了,应该还在回来的路上。”
被捉弄醒的琥珀气鼓鼓的,又不敢挠人,只能从毛毯椅上跳下来,一溜烟地钻进房间里躲起来了。
此刻,爱丽丝坐在格林书房的椅子上,一手怀抱着兔子,另一只手慵懒地缠绕着浅金色长发的发尾,指尖缓缓打着旋儿。
斑驳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小木屋,她蓝色的眼眸不经意地盯着桌上一处浮动的光点,像是陷入了一场无声的沉思。
这几日她也多次尝试,试图从格林的几个手下那里旁敲侧击出一些关于她的信息。但骷髅人彼得不肯说话,那只只会跟她用喵喵叫沟通的橘猫也不行,木偶小姐茉莉似乎不会发声,而写字沟通会留下痕迹。
想到这里,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格林为何要在窗外的橘子树上养那一大群鹦鹉。
森林的环境确实好,空气清新得没话说,景色优美,静谧无人,却少了一些活人需要的烟火气。
为何格林一名实力不弱的巫师,会选择待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生活如此之久?
爱丽丝垂眸思考,但没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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