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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求爱无果后这样做/文
昭昭仙踪/原著
“起床啦,懒蛋。”
“起床啦,大懒蛋。”
“起床啦!超级大懒蛋!”
一只憨态可掬的白色机器猫踩在圆形的扫地机器人上面,它不恪守本分扫地,一下又一下地撞着床柱。
不知哪里是它的嘴,发出令人想要撞墙的噪音,试图唤醒床上蒙着被子一动不动的少年。
在“懒蛋”噪音的立体环绕中,少年却睡得像死狗一样,耳朵被真空堵住了。
“迟到啦,学渣。”
“迟到啦,大学渣。”
“迟到啦!超级大学渣!”
机器猫指挥脚下的扫地机器人,大肆向床柱进攻。
“砰”的一声巨响,床纹丝不动,只有垂在半空的床单被风扇动了一会儿,机器猫把自己撞得在原地转了半圈。
少年眉头都没皱一下,趴在枕上砸吧了下嘴,应该是梦到好吃的了。
前几天立秋,今年秋天威力挺大,第二天空气里刮的风就是凉的了。
但静止不动时九月温度还是有点高,他嫌热,抬腿一踹踢掉被子,惬意地翻了个身,背对着晕头转向的机器猫继续做美梦。
被角的风扫过床头柜,扇动了上面高二下学期“八校联考总成绩第一名”的学霸奖杯。奖杯中间绑着红色飘带,嚣张昭示着底座刻的学霸名字——黎诺千。
对机器猫污蔑的“学渣”称谓进行无声嘲讽。
“呀!暴露狂!”机器猫站在扫地机器人低矮的脊背上,对黎诺千裸睡大声谴责。
床柱又被撞响了。
“开学啦,小混混。”
“开学啦!超级小混混!还不起床?!”
“砰——!”
管家李叔站在楼下客厅,习以为常地听着楼上动静,不理解一只假猫怎么能这样骚扰一只真人,而一只真人,又怎么能这样无视假猫制造出的死动静?
“大少爷,要我上去喊一下小少爷吗?今天开学报道,要是迟到了确实不太好。”李叔说是这样说,脚下却没上楼喊人的动作,看向餐桌旁的男人。
男人并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坐着轮椅,行动不便,但面色冷淡的模样和强大气场却让人意识不到他身有残疾。
“不用,马上就醒了。”他带着手套扒几只虾,“让厨房多盛一碗粥。”
这时楼上传来巨响,“无耻的机器看我不拆了你——你竟然敢弹我弟弟——”的愤怒之音随着房门洞开直直地穿透到楼下。
黎诺千从门里冲出来,顶着鸡窝头追赶机器猫,扬言要拆了这破玩意儿。
惹怒了小混混,机器猫叽哇乱叫四处逃窜,四条机械腿插在扫地机器人的身体里控制方向飞速滑行,逃进了眼前的电梯。
“杀猫啦,关电梯!超级小混混要杀可爱的喵喵小王啦,请快点关电梯!”电梯感受到同类的召唤,滴的一声闭合了。
楼下东南角,独自拥有一间玻璃房的大狗上了年纪,耳朵不太好使,没被鸡飞狗跳的动静吵醒,感觉有点儿饿了才睁开眼。
它刚从窝里露头,一掀眼皮看见这一幕,又狗狗祟祟地缩了回去,耳朵盖住眼睛装没睡醒。
黎诺千又不是真混混,怎么可能和机器猫一般见识。
余光扫到楼下的厉绍北,他及时刹停脚步,背过身揉了一把脸,将面对机器猫想拆它的“面目可憎”揉没了,再转头是一副乖乖巧巧又清新爽朗的少年样。
黎诺千上身随便穿了一件简单恤衫,腿上穿了一条色彩鲜艳的宽松大短裤,露出白皙小腿与淡粉膝盖,整个人身上压不住蓬勃四溢的青春活力。
他一手整理鸡窝头,扒拉按压两下,一手扒楼梯扶手,上半身往楼下倾,几乎探出小半个身子,早上笑容格外明媚,和厉绍北打招呼:“小叔,早上好。”
“嗯。洗漱了吗?”厉绍北抬起头,看了黎诺千一眼,手套早已摘下扔掉,拿着勺子搅了搅粥,过分冷淡的眉目在此时不自觉地柔和两分,“下来吃饭。”
“没呢。马上!”几分钟后洗漱完,黎诺千跑下来,一屁股坐到厉绍北旁边,经过李叔身边时刮起一阵风,“今天都有什么好吃的?我一醒都要饿死了。”
看见剥好的虾眼睛一亮,二话不说往嘴里塞了一个。
慢慢地嚼了好几口。
李叔今年不满五十,虽不至于说成是一把年纪,但要是被黎诺千碰到,他合理怀疑自己会被刮飞,及时往旁边让了一步,和蔼地笑了下,点头回应黎诺千对他说“早上好”的欢快招呼。
这位小少爷,从 8 岁就被黎氏夫妇隔三差五地拜托给厉绍北照顾,眨眼间十年都要过去了。
李叔对他最深刻的评价就是混世大魔王,太能闹腾了。8 岁小孩儿长成少年,再过几天就要过成年礼,成为真正的大人。但有关成年人的内敛稳重,黎诺千一点儿没有。
见猫追猫,见狗撵狗。
家里的老狗以前也是一条年轻的狗,“臭名昭著”的比格大王。自从遇到黎诺千这克星,被折腾得吐着舌头喘气,趴在地上起都起不来,乃至于现在年纪一大,天天躲着混世魔王,不是装聋就是装睡,再不济直接装死。
机器猫逃到楼下,有厉绍北和李叔在场,它不怕自己被拆得尸骨无存,在客厅来回跑圈。扫地时还故意不小心撞到黎诺千的脚,黎诺千正专心干饭,抬起脚让扫地机器人过去。
“小混混只有这时候才是真乖呀。”机器猫颠颠地说。
黎诺千不跟它计较,捧着碗喝第二碗粥。
李叔看黎诺千吃饭吃得满足开心,看得也开心,说:“小少爷平常做什么都风风火火的,每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到吃饭却细嚼慢咽的。”
看了眼厉绍北,觉得黎诺千这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离不开大少爷的教导,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小少爷的爸爸呢,乐呵呵地继续说:“这倒真是个好习惯。”
从小黎诺千就喜欢吃,不止对美食向往,不好吃的他也想品尝品尝,任何粮食都是好东西。
他把最后一口粥喝干净,舔了舔唇角说:“细嚼慢咽才是对每一口食物的尊重。”
胳膊沿着桌子亲昵地滑向厉绍北,笑着侧眸看向他。他的眼珠颜色偏浅,在窗外阳光大好的天色里浮现出琥珀一样的光,迅速地贴了贴厉绍北说:“是小叔教得好嘛。”
吃好喝好,“细嚼慢咽”带来的慢节奏限时消失,黎诺千跳起来说:“对了今天要报道!校长亲自在学校门口抓人,绝对不能迟到的,不然肯定会被他抓起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念检讨,那多丢脸。小叔我走了啊!”
他今年高三,在全国人民的口中就是最关键的一年,只会被管得更严格。
“回来。”厉绍北说道。黎诺千都快跑出玄关了,闻言上半身在往前,双腿却已经停下,扒着玄关墙疑惑回头,问:“怎么了小叔?”
然后他看见他小叔眉心微蹙着,不满意地打量他的穿着。厉绍北严肃地说:“你就这样去学校吗?上去换衣服。”
黎诺千低头看自己,鲜艳的大短裤只适合在家里或者出去玩儿的时候穿,作为正经的高三生去学校确实不合适。
要统一穿校服。
“哦哦,我忘了,我马上去换。”两分钟后,黎诺千换了高中的校服。
主配色是藏蓝,做工细致看不到针脚,版型非常正,把黎诺千撑得挺拔如松。刚才的家居服如果说宽松,彰显不羁自由,这款春秋季的校服就是在形体外面稍加约束,即将成年的青春嵌入大人的外壳里,别有一番介于成熟与青涩之间的魅力。
厉绍北看了他一会儿,遥控轮椅去电梯那儿,说:“去学校吧。别惹祸。”
“我能惹什么祸,我那么懂事一好孩子。”黎诺千说了小叔拜拜,让他上班别太辛苦,一出门就扯松了领带。
暑假里没穿过校服,穿 T恤大裤衩习惯了,猛地一穿校服觉得束缚。
但他对自己学校的校服款式没意见,穿了三年依然很喜欢。
他们学校这一点是真好,舍得花钱设计校服版型,让学生们穿得舒服好看。
“盛铭”高中的伟大校长发表过一段流传至今的名言:人靠衣装马靠鞍,十七八岁的孩子正是风华正茂的朝气年纪,要像花朵一样绽放,校服就是他们的绿叶,必须得衬托出花朵的美丽。
他不希望、也不允许盛铭高中的学生毕业后提起母校,除了学校顶尖的教师资源,首先想到的就是“校服真丑啊”的回忆。
五分钟后,黎诺千逗了两只流浪猫,被其中一只恼羞成怒的白猫撵了三米远;原地起跳做出投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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