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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捡到狼啦,家人们(一)

要形容不死途现在的状态,那就是一句话的事。

——和恶兽的厮杀叫途疲惫。

随后他眨了眨眼,有些茫然的抬起头。

燃烧的壁炉旁边,一条接近两米长的黑灰色狼犬抬起一张懵逼的脸,爪黑三足,缺少的右爪看毛色应该是白色的。

不死途抬眸,一间西方农庄风格的陌生房间入眼,搜遍记忆,他也没找出自己曾在哪里见过。

而且怎么说呢,本来他这种住冰箱的人在二相乐园那种地方已经算得上走在时代前茅,但这所房间主人的风格也随意到和他不遑多让。

电视机没放在电视柜上也就算了,吃饭时候要端着饭碗蹲下才能看电视是不是有点考验自己的腰?明明房间总面积并不小,睡床却非常能体现当事人某一刻懒得再开一扇门的心情,直接就放在门口旁边,入门就能躺下睡死是吧?

不死途举目四顾,总算发现这间屋子里最正常的地方就是壁炉旁边。

有沙发,有毛毯,有火炉,还有……狗。

虽然这个狗是自己,但他总算放下心,好歹有正常的地方,不用担心住在这里的人的精神状态和二相乐园那群颠佬一样。

低头看看自己右边缠着绷带显得短小的爪子,试着用三条腿在地板上站直,向前走了一步,一阵强烈的空虚顿时袭来……

这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并不让不死途陌生,因为二相乐园不死侦探的业务是繁忙的,空空的钱包是需要填满的——为调查目标连熬三个大夜,在此之前侦探已经连轴转了半个月。一天睡不到两个小时,最后因为三天没有吃上外卖,只能和老白三七分一根香蕉,胃炎忍不住小小的折磨了一下男人不算健康的身躯,封印在手臂中的恶兽也适时来了点存在感……

言而总之,委托结束的那一天,侦探被拽入以“梦”为名的地狱。

梦中,猎人的身体和恶兽一样伺机而动,在那场残酷的厮杀中没有胜者,他只是再一次通过鼻翼间的凉意和身体泛起的疼痛,从分不清敌我的撕咬中成为活下来的那一个。

每次自噩梦中醒来的他就差不多是现在这种感觉,昨晚的厮杀中被恶兽吃掉太多血肉,那张填不饱的巨口想要消化他这仅有的食粮,也是拼尽了狡猾和狠劲。

两方互相争夺的结果就是由一方惨胜。

疲惫的身体消耗极大,只不过再次睁眼,不是冰箱里充斥着寒意的空气,昏暗的灯光,和老白那张猴脸……

烘在皮毛上的暖意让他久违的回想起了一些过去的时光。

就在这时,房门被从外面打开,不死途因为身体缘故反应比较迟缓,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某些未知元素,狼犬的视野颠三倒四,像是在一片雪花屏中塞入一个分裂成十多个的黑色人影……

天旋地转。

呕,他要晕了!

门后的影子在视野中分裂成四瓣,整体数量又增加了一倍,进门就径自朝他走来。

不死途警觉的绷紧身体,努力对准视线,奈何他现在的状态差到真不是勉强一下就能再启动的程度。

保持耐心,按兵不动,老狼失去了年轻强壮的身体,却用经验磨砺了爪牙,他一动不动,任由对方在自己身前蹲下,动作仔细的检查完他身上的伤势,如果不是临走前被摸了下狼头,他对这个人的评价还能更高点儿。

火光驱散了空气中属于春季的寒意,一身灰扑扑的野兽慢慢合起锐利的眼睛,安逸平静的环境使他昏昏欲睡。

不死途濒临枯竭的身体在那一摸中似乎缓慢生出一股崭新的生命力,与昔日那些已经全被投入和贪饕纠缠的老伙计们不同,它们是“新”的,不包含他本人的特质,只一门心思抚平他从内到外的虚弱。

这具习惯了疼痛和麻木的身体少有如此被本能控制的时候,老狼抬头用鼻尖点点对方的手,算是给出了基本信任就连进屋的人具体长什么样都没记住,眼一闭,沉入比之前要温暖的多的黑暗。

睡着前,野狼灵敏的嗅觉中充斥的不再是冰霜的气息,而是一股和阳光下的小麦差不多,混着金属的冰冷,可靠又安心的味道。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和兄弟们从地表出发的那一天。

这个梦里不死途不需要警惕那漫长不尽的黑暗,而是久违的从睡梦中汲取到了力量。

……

叶知微是下矿回家的途中捡到的狗子,以往小镇里只有野人,兔子,和松鼠会随机出没,小怪都在固定区域,和平的过分的环境,也就让她几乎没有什么警戒心的下车看看到底是什么小可爱趴在草丛里挡住她回家的路。

结果迎面一头狼。

一头头尾超过两米,毛发蓬松,肌肉健硕但昏迷不醒的狼。

急着凌晨两点前回家的老农民:“……”

捏着点回家的路上被人卡在半途,这是多么令人心焦。

虽然想再看看确定不是什么装死的戏码,但脚下一动,踩住的泥土反常的湿润。灯光照亮地面,只见一大滩狼血从灰狼失去的足爪部位流了出来,浸透了周围干燥的土地,狼嘴里吐出的呼吸也在肉眼可见的变得微弱……没法犹豫了,心软的农场主最终焦虑的带着狼和她心爱的拖拉机一起回家。

次日。

先不提昨夜怀里抱了个重伤号,她连下矿带回来的物资都没来得及放,先捏着点给这头狼做了包扎处理,之后在凌晨两点到来后一头扑死在床上,现在她睡醒了,有大把的时间和脑子搞定昨晚的未完待续。

首先,有两个消息需要处理,一好一坏。

好消息是,钱包保住了。

坏消息——狼的状态比想象中差。

农场主坐在床边,一脸怅然若失。

这钱包就是保不住了是吧?

作为一名生活在边境农场的农场主,自己捡到的是狼还是狗还是分得清的。

虽然这个世界每天对她最大的威胁从来不是那些野外生活的毛茸茸的小动物,而是矿井深处杀人不眨眼的黑暗大蝙蝠,但考虑到一般境况下狼这种生物身上缠绕的种种恶名,未免变成东郭先生与狼那样的发展,她其实在给它包扎完伤口后有心思放它自生自灭。

毕竟老农民的生活真的很忙,而她的宠物位预定是一只身娇体软的白毛猫猫——一头人立起来和她差不多,并且拥有肌肉獠牙,体格结实到嚎叫起来第一时间扰民,而不是甜甜的让人心头发软的小夹子音的灰扑扑犬科动物,显然不在她的计划范围内。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次日。

同为老农民的亲友上门。

一头黑毛的她蹲在灰扑扑一大坨的身前,等着厨房里端出来的热腾腾早饭,然后好出门干活。

这是这间农场的惯例,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职责。

叶知微负责做饭,畜牧,下矿,偶尔钓鱼和采集。

唐郝负责下地,种植,收获,贩卖农场品,以及收购种子,后面农场经济上来,她要做的工作还会多出酿酒,制造奶酪,熏鱼等等,可谓是家里最忙的那个。

而最闲的是雩云,每天早早提着钓竿出门,神龙见首不见尾,但给她准备的存放渔获的箱子从来都是满的。不管前一天被拿走多少换成鹈鹕镇金币,第二天打开,里面永远会装满大量新鲜,泛着海潮气息的美味鲜鱼。

她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庄里三人的伙食,鱼类提供了珍贵的蛋白质。

叶知微就算昨晚捡了狗,今早行程也没有变化,仍然按部就班去厨房做饭,处理新鲜食材。不过有人进门,第一时间肯定会被壁炉旁的生物吸引。

唐郝摸到壁炉旁边蹲下,沙发就在手边看也不看一眼,手指发痒的想搓狼头。

听到厨房里的脚步声越靠越近,就把头转了过来,冲叶知微露出一双亮晶晶的蓝色眼睛。

“这狗伤的不轻,真要放生,下一秒说不定就会断气,那你岂不是白救啦?”

“不是狗,是狼。”

“不都是小可爱吗?”

“……”

可爱?

叶知微斜眼。

犬科动物的生物本能让它受伤后不安的将自己蜷缩成一团,乍一看也是一个小一米的灰团子。伤口附近的皮毛上残留着凝固后的血液,一片片深褐色的血痂凝固在腹部柔软的长毛上,落到人类眼里,瞧着属实特别凄惨。

可爱不至于,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可怜。

壁炉里的火焰一直没有熄灭,其实春天这个季节完全不需要这么浪费能量,但失血过多的狼怕冷,在摸到它厚厚皮毛底下的身体在发着抖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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