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乞丐的伤势比较严重,而且天色已经很晚了,云秀和薛崇山便只能将他托付给大夫。
幸好大夫说,他们家有空余的房间会给病人住,但是需要支付相应的银钱。
云秀交钱的时候,简直心都在滴血。
她今天赚的钱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搭上了云策的那一部分。
虽然她赚的称不上是什么辛苦钱,但是那可是她的第一桶金。
在回家的路上,云秀问道:“薛大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做了这种事情,都是无用功?”
大夫在给老乞丐治伤的时候,曾悄悄跟他们说,这人的身体已经完全亏空了,就算治好了腿伤,恐怕也活不到今年冬天。
她花了这么多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败家婆娘。
薛崇山道:“你救了他,他就能活,你也能完成你的计划,为什么会是无用功?”
然而就算是无用功又能如何?只从功利的角度看的话,那么人活着,苦比乐还多,难道就都不活了吗?
云秀一听这话,立马重振旗鼓:“明天我要卖一百个泥人。”
她只是现在暂时卖不出去助听器,完成不了任务而已,又不是赚不了钱,没有能力。
随着徐来的晚风,云秀踏在乡间的泥土小道上,感觉自己心中的阴郁之情已经逐渐消散,反而变换成一种珍贵的快乐。
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薛崇山。如果不是因为薛崇山救了她,那么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当初的计划虽然有跑路这一选项,但是她对古代完全不了解,身上又没有什么证明文书之类的东西,又如何在这偌大的世界里生存下去?还要带着一个小拖油瓶云策。
其实当初她怕得要死,但是也只能硬着头皮定下那个计划。
而薛崇山这个人,初见时觉得他长得非常的高大雄壮,再加上一直板着脸,看着十分严肃,便觉得他凶戾异常。
可是云秀发现自己跟他相处的这些时日里面,薛崇山的情绪十分稳定,没有一次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波动起伏。
她觉得自己在得突发性耳聋的那段时间里面,所修炼的远不如薛崇山所达到的境界。
但万万没想到,等她回到家之后,云策这边就出了意外。
这是云秀头一次离开云策这么久。
云策是被放在薛崇山认识的徐婶子那里,还算是比较放心的,但是抵不住小孩好动。
于是看见云策一个人在那里玩耍,徐婶子觉得他实在可怜,便招呼自家的孩子跟他一起玩。
可是云策之前是个聋哑人,在孩子里面就属于最底层,只能被欺负。其实他已经在恢复了,但是曾经的经历就像是被钉在耻辱柱上,一直如附骨之疽一样跟在他的身上。
“小哑巴、小聋子,没有爹,没有娘,有个姐姐嫁给狼……”
当云策复述出这群小孩围着他所编的童谣时,云秀觉得自己做错了。
无论她干什么,她都该带着云策。
就像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只有云策一样,云策也只有她。
“没关系,策哥儿,姐姐明天带着你一起去,我们在那边玩。”
徐婶子因为帮薛崇山带孩子,却还让人家的孩子受了欺负,而感到十分愧疚:“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回头我就教训教训他。”
这种场面话在以前,薛崇山听听就过去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成婚有了妻子和弟弟。
他是有家人的人了。
“是该教训一下了。”薛崇山冷冷道,“顽劣不堪,今日是欺负人,明日指不定就跑到深山里,到时候丢了性命,可就没办法了。”
徐婶子脸色一下就变了,她本想开口,委婉地维护这些孩子几句。但是一想到自己还得找薛崇山帮忙,就生生咽了下去。
她赔笑道:“是这样的,没错。这些小孩不懂事,大人就应该好好叮嘱教训。”
云秀带着云策回家后,把他的衣服拉起来看了一下,身上倒是只有几处磕碰到青紫的地方,不是很严重。
“姐姐……”云策开心地又叫了她一声。
如果云策听不见声音,那么今天这些小孩对他的羞辱,在他这里约等于无。
真的只能说福祸相依。
“今天我们在城里吃了一家很好吃的点心,但是冷了就不好吃了。所以策哥儿,明天你跟我们一起去,姐姐带你吃好吃的。”
实际上哪有什么点心,本来要带给云策的,也只有一个馅饼而已。
“好吃。”
因为明天还要早起,云秀也不敢再耽搁,洗漱之后就准备睡觉。
然而她准备吹灯的时候,却发现薛崇山正朝屋外走。
“薛大哥,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呀?”云秀叫住薛崇山道。
薛崇山只道:“有事要出去一趟。”
“这么晚了,什么事这么着急啊?”云秀感觉有些奇怪,薛崇山明明没有什么亲朋好友,这么晚了,谁会约着他出去呀?
她忽然想到自己最初在想跟薛崇山成婚时,好像问过薛崇山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不是有心上人?
如今薛崇山这么晚了还要往外走,难不成是跟心上人幽会去了?
“你该不会是跟什么姑娘约好了吧?”
薛崇山:“……”他佩服云秀联想能力的优秀。
“这两天一直都没有去检查一下设的那些陷阱,明天还得去城里,没有时间。如果不及时把它们取出来的话,死掉的动物就会腐烂。”薛崇山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云秀恍然大悟。都是她一直奴役薛崇山,才让薛崇山没有时间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说实话,现在家里养家糊口靠的还是薛崇山,但是云秀因为自己的任务,却一直妨碍薛崇山挣钱。
她今天为了医治老乞丐又花了那么多钱,后续肯定还会有别的支出。
云秀感到十分的羞愧。
如果她的系统能再给力一点,或许她可以跟薛崇山一起上山,保护薛崇山。
但是现在,她既没有办法提供帮助,也不好去做个拖累。
“那薛大哥,我等你回来。”云秀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就像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等爸爸下班那样。
“你睡你的,不用等我。”薛崇山道,“不过需要你出来一下,将门从里面锁住。”
云秀好不容易有了一件自己能干的事,便立马从床上下来了。
“那你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她目送着薛崇山离开后,本是打算不睡,等着薛崇山回来。
只是因为今天早上建城的时候,就起得特别早,再加上一天跑来跑去,没有休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等她忽然惊醒时,朝门口一看,却发现大门竟然开了。
云秀顿时被吓得一激灵。
菜刀什么的都在厨房里,她的房间没有任何有杀伤力的武器。
云秀打算摸黑往厨房里去,一出门发现薛崇山房间的灯竟然亮着。
顿时,她就像是迷失了方向的旅人,在沙漠里看见了绿洲。
“薛大哥?”云秀推开门。
此时薛崇山正在为自己包扎伤口。
他的上衣已经全脱光了,云秀从背后就看到他的背上有很多的疤痕。
“你受伤了!”云秀立马冲上来。
薛崇山在听到云秀的声音的时候,便想尽快将这些隐藏起来。但是云秀出现的实在太过突然,他压根也来不及。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低声对云秀道:“小声点,把门关上。”
云秀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之后,急忙走到了薛崇山的对面。
薛崇山左手的手臂上有齿痕,像是在遇到动物袭击时,急忙挡了一下才会弄出来的伤口。
他的脸上还有血迹。
“这恐怕得去打狂犬疫苗吧?”云秀在心里道。
“薛大哥,我给你打些水,你擦擦脸吧。”云秀说着就要起身。
薛崇山:“不用了。盆里还有水。”
云秀走过去一瞧,果然还有。她用薛崇山的巾子打湿,拧干后走到薛崇山面前。
本是想直接动手帮他擦的,但是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她跟薛崇山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然已经成婚了,但是也觉得有些暧昧尴尬。
“闭上眼睛,我帮你擦擦脸吧,上面还有血。”云秀道。
薛崇山左手受伤,右手却是完好无损的。
云秀本以为他会用自己的手接过去,婉拒她这番请求,却没想到薛崇山直截了当地闭上了眼睛,仰起了头。
或许是因为太累了吧,本来就一直没有怎么好好休息,还都做的是体力活,现在又遇到了危险,定然是经过一番缠斗才能平安回来的。
想到这里,云秀觉得自己十分没用。如果她在薛崇山去山上之前,跟他一起去,两个人胜算应该会更大一些吧。
至少不是自己在家睡得正香,而让薛崇山一个人经历生死搏斗。
她拿着巾子轻柔地在薛崇山的脸上擦拭而过,就像是见到了一只价值千金的瓷器。
“薛大哥,你的这个药管用吗?”云秀砸完后,见薛崇山之前包扎好的伤口仍然有血液渗出,“要不等天亮了,我去给你找一个大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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