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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 22 章

简宁左拥陆夏夏,右抱沈景琛。

“我也想你们了。”

“但你们这次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一般不是要待半个月吗?”

听到简宁说也想自己,陆夏夏很开心。

“我给姥娘分鸡蛋糕,姥娘夸我懂事,她让我爸妈带着我回来,多跟宁宁姐一起玩。”

简宁想起来了。

书中陆夏夏的姥娘对陆夏夏的性格早就提出了批评。

她想把陆夏夏纠正过来,陆夏夏嫌她凶,祖孙俩的感情逐渐疏远。

陆父陆母也是护犊子的,觉得陆夏夏的姥娘管的太多,和她疏远了往来。

陆夏夏的姥娘一看这两口子如此拎不清,失望之下勒令陆夏夏的舅舅们跟陆家保持距离,不要掺和陆夏夏的事。

后来陆夏夏遇到困难,舅舅们没有帮忙,陆夏夏怀恨在心,找人骗走了舅舅们拆迁的钱,让舅舅们说是家破人亡也差不多。

“宁宁姐,我姥娘给我钱了,让我带着你去买好吃的。”

陆夏夏悄声在简宁耳边说,“你啥时候有时间啊,我们去供销社呀!”

简宁惊叹于陆夏夏姥娘的大方。

一次都没有见过自己呢,就愿意花钱让陆夏夏带自己去买吃的。

但这也说明了,她对于陆夏夏有多疼爱,是真心希望陆夏夏能越长越好,所以对于自己这个引导陆夏夏变好的人来说,她表达出了好感。

“沈景琛,你呢?”

简宁低头朝沈景琛看去。

这是沈景琛除了他妈和他姐姐们之外,第一次被别的女生抱。

他脸色有些不自然,身体也很僵硬,下意识想要推开简宁。

但是看着旁边陆夏夏还在简宁怀里,他强撑着没动,心里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高兴。

“我师公年纪大了,被他儿子接走了,我和我爸就回家了。”

书里对沈父的这个师公描述不多。

只写了他愿意收沈父这个徒弟,是因为沈景琛像他早夭的小儿子。

不过对沈景琛师公的儿子着色却不少。

沈景琛长大后,他给他爸开了一家建筑公司,承接各种盖房盖楼的业务,生意做的很大。

恰巧,师公的儿子也开了一家。

两家公司同时竞标一个工程。

沈景琛为了达到目的,对师公儿子的公司采取了见不得人的手段。

师公儿子觉得沈景琛是个白眼狼,一刀捅了沈景琛。

沈景琛是气运之子,他没有事。

但师公儿子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判了好几年,家庭也支离破碎。

他伤心欲绝,自杀了。

这也是简宁对陆夏夏和沈景琛厌恶的原因之一。

前者对自己的亲人痛下狠手。

后者对自己的师公之子赶尽杀绝。

完全一点人性都没有。

简宁下意识想说几句,但是看着面前白白胖胖,眼神清澈的俩大眼萌娃,涌到嗓子眼的话又咽了回去。

教育孩子得在合适的时机,如果随意说教,只会引起孩子们的反感和抗拒。

而且这段时间陆夏夏和沈景琛也改变了一些。

在对待家人这方面,大方了许多,不跟之前似的,把所有好吃的都塞进自己嘴巴,不管别人有没有。

陆夏夏的几个嫂子,尤其是她三嫂,在面对她的时候,笑容真切了很多。

沈景琛那边她没太注意,沈景琛的大姐已经出嫁,那两个姐姐不是在家里忙活,就是在地里挥洒汗珠,沈家上工的田地和简家的距离,比陆家还要远一点。

虽然没见,但简宁能猜到。

他的姐姐们从小就被沈父沈母灌输弟弟是家里的根,是宝贝,是她们的靠山,以后能为她们撑腰的观念,沈景琛对她们不好,她们都对沈景琛掏心掏肺,恨不得化身蜡烛,燃烧自己,照亮沈景琛,现在沈景琛把好吃的分给她们,肯定会对他更好。

只要小事上能改,那大事上也可以。

何况那些事发生是在二十年后,二十年的时间,铁杵也能磨成针了。

思绪理清楚,简宁因想到书里内容而升起的郁结之气消散。

她拉住陆夏夏和沈景琛的手,“走,去我家,我带着你们看个好玩的。”

十分钟后。

简家的院子里。

简宁给陆夏夏和沈景琛一人一根树枝。

让他们在地上画他们喜欢的东西。

陆夏夏很快画出了一只兔子。

“我喜欢兔兔!”

简安正在水井旁洗衣裳,之前她对陆夏夏和沈景琛是不喜欢的。

但最近俩人总是跟在简宁屁股后面,表现出来的也没有之前那么霸道骄纵。

她对他们多了几分好感,闻言笑着道:“我也喜欢兔子,白白的,耳朵长长的,很可爱。”

陆夏夏认真摇头:“不,因为它们好吃。”

简安:……

在她的认知里,像是陆夏夏这么大的小女孩,都会喜欢兔子这么可爱的小玩意。

之前她在山上抓到了一只野兔,舟舟看到了两眼都在放光,恨不得连睡觉都抱着。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句话,为了缓解尴尬,简安去夸沈景琛。

“景琛画的也不错,这头牛的那两只角,真大!”

沈景琛眼神幽怨:“这是龙。”

“啊?……”

简安瞪大眼睛看着地上那据说是龙的生物。

龙不该是长长细细的吗,为什么这一条会那么粗短?

而且角都比脑袋还大了,这能飞的起来吗,不会头重脚轻吗?

简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朝简宁投去求助的眼神。

简宁好笑的看了自家二姐一眼。

小魔王的心思岂能是随意就能猜到的?

她不慌不忙的上前,先摸了摸陆夏夏的脑袋,“是啊,兔兔最好吃了,红烧的,清炖的,爆炒的,尤其是兔头,用多多的辣椒麻椒炒,麻辣又鲜香。”

陆夏夏兴奋点头,觉得简宁真懂自己。

她最喜欢啃兔头了!

果然,宁宁姐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接着简宁蹲下身,看了看沈景琛的画:“这条龙是龙王吧。”

沈景琛眼睛一亮:“你怎么知道?”

简安也好奇,难道是凭着那两只硕大的龙角吗?

简宁指了指龙额头上:“这边写着一个王字。”

小男女主学会从一数到一百之后,她开始教给俩人简单的字。

王的笔画少,她也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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