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未亮,一个穿着葛布粗衫的蒙面男人正俯身趴在屋檐上,往下俯瞰空荡的街衢,无论从宫城哪个门出来,到忠顺侯府必定会经过这条路。
振翅飞离巢穴的鸟,拂过水面的柳枝,系缆于岸边的舟船,渐渐露出轮廓的拱桥,尽收于晏青那双细窄的眼睛里。
他长叹一口气,看向身侧的男人,蠕动着两瓣厚嘴唇,“殿…公子,此事也太过冒险,不如还是跟娘娘商量……”
那人掉过脸来,眼神锐利,“是他欺人太甚!”
晏青只好闭上嘴,舍命陪君子。
东宫的轿辇、伞扇等全副仪仗整肃拥出,在曙色朦胧的五更天,刻意避开繁华热闹的百姓生活,缓缓行进在空旷的街道。然而,对于尚在睡梦里的百姓而言,宫中贵人的出行有如神仙从天而降,是那么的声势浩大、惊心动魄,即便不在近前,也能感受到他们的到来。
有人将楼上的小窗打开,在天边隐泄的一缕微光下,临窗托腮欣赏下方那一对年轻男女。世人对好看的皮囊无外乎都有一种浪漫的遐想,故而当太子挽着太子妃的手坐在步辇上时,总是忍不住想像他们私底下如何耳鬓厮磨,鹣鲽情深,甚至心生向往,期待两人在不久后诞下皇孙。
太子妃还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她还是那么羞涩,对那个即将到来的好日子感到迷茫和困惑。
李旭侧过头,只见太子妃脊背挺得笔直,表情有些拘束,似乎不太愿意靠近自己。
“靠过来一点。”他语带嗔怪的命令道。
“这天真热啊。”江毓秀语无伦次辩解着,只是不动身子,仿佛身边坐着的是什么洪水猛兽,会把她一口吃掉。
她既不肯来,他便主动挪过去一点,搂住她的腰身,静静端详起太子妃羞涩通红的脸。
朝霞还没把天空染遍,她就这样脸红起来,李旭觉得这样的毓秀分外可爱,她似乎并不是讨厌自己,只是害羞。
“怎么今天这么扭捏,靠近本宫会让你难受吗?”
他的目光暖融融的,像是春风朝着她耳边吹气,害得她心里痒乎乎的。
江毓秀垂首往下瞄了一眼,慢悠悠将头抬起,呆呆望着李旭,深深咽了口唾沫。
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
“没有啊,我不是因为好奇那个……”
太子妃嘟囔着,抬步辇的人突然被拦住去路,她被晃得跌进李旭怀里,手不知道往哪里放,最后撑在他腿上,才没有碰到不该碰的地方。
江毓秀摸着滚烫的脸颊,心扑通扑通乱跳,如同怀里揣了十五六只兔子。
心有多黄,脸便有多红。
这都是葱儿害的,她以后再也不胡思乱想了!
李旭用力捏了她的脸一把,语气严厉,“现在是想这个的时候吗?”
“我没有!”
“有刺客。”他淡淡道,目视着前方那群黑衣人。
青天白日的,就在方才,突然从天而降跳出数十名黑衣刺客,江毓秀见势不妙,猛地想起自己比起太子来,还是略懂一些拳脚的,当即拔出腰间所藏的七宝匕首,站在李旭前面,“殿下别怕,我会保护你!”
太子心中温暖,望着她坚毅的侧脸,莞尔一笑:“好,你要当心。”
队伍前的赵衡倏地拔出长刀,大喝一声:“保护太子和太子妃!”
扈从军士纷纷抽刀,加入战斗。
黑衣人来势凶猛,一路势如破竹,眼看就要杀到太子的步辇前方,江毓秀紧张地绷直身子,额角冒出涔涔细汗。
李旭拍着她的肩,朗声笑道:“放心,这些蟊贼,奈何不了我们。”
“殿下,现在可不是说大话的时候,这里危险,不如下轿,妾身护送您回宫。”
“不急,说好要陪你回侯府,本宫绝不会失约。”
话音刚落,只见五城兵马司的人突然从几条窄巷内鱼贯而出,顷刻间,便将黑衣刺客们冲得七零八落。
晏青双眉一竖,大惊不已。
他现在已经明白过来,这是太子故意设好的圈套,就等着宁王殿下往里面钻呢,如今眼看着尚不知就里的殿下杀至步辇前,他忍不住大喊,“公子快走!这是圈套!”
然而宁王杀意上头,对晏青的劝告置若罔闻,忽然一跃而起,提剑杀至李旭跟前。
江毓秀不动如山,依旧把太子护在身后,宁王也不客气,腕抖剑斜,剑尖疾刺她面门,江毓秀仰身避开,抬腿扫他下盘,不想对方是虚晃一枪,根本没有伤她之意,反而扭身举剑砍向她身后的太子。
毓秀挥动匕首,去砍他手腕,宁王出掌,拍的一声将她从步辇上打了下去。
李旭眼看刺客逼近,眼里杀意翻腾,反倒笑了。
宁王一怔。
就在他错愕之际,只见太子猛甩衣袖,突然撒了一把药粉过来,长剑去势萎靡,失了准头,斜斜扎进他右臂,鲜血瞬时浸透衣衫。
太子怒喝一声:“就是现在,杀了他!”
江毓秀跃地而起,趁刺客防备不及,手持那把七宝匕首往前一送,狠狠穿透他腰腹。
“你!”
他回眸,眼尾泛红。
“公子!”晏青疯了一般杀过来,在江毓秀第二刀落下的瞬间,突然撒了一把飞镖,然后接住宁王,抱着他用力一踏轿子前的横木,飞身跃上屋顶。
“追!”
李旭喝止道:“穷寇莫追。”
众人都奇怪,只要追下去,这些人绝对跑不了,太子何故要放走那些人,实在令人费解。
赵衡还刀入鞘,朝兵马司的人拱手道:“辛苦各位,请诸位回去吧。”
没法子,既然太子身边的亲卫指挥使大人都这么说了,兵马司的人也只好鸣金收兵,回衙门去了。
江毓秀低头看着手里的匕首,神色淡漠地用帕子拭净刀面上的血迹。
“把刀交给本宫。”太子道。
江毓秀收刀入鞘,连着那华丽的刀鞘一同呈给太子。
李旭眉眼凝霜,冷然一笑,“有了这把刀,这一次,他跑不掉了。”
街面很快恢复了平静,桥下的水面已泊出带着朝晖的船只,东宫的仪仗扈从继续往前行进。
江毓秀见太子肩膀还在流血,二话不说撕下衣衫,替他裹伤,她处理伤口的手法干净利落,在旁看着的人都颇为吃惊,不知道的,还以为江毓秀是太子的贴身护卫呢。
赵衡心里暗叹:太子妃果然是女中豪杰!
李旭见她如此平静,忍不住相问:“你可有杀过人?”
“有。”
这个答案出乎他的意料,又让他感到惊喜,好,这很好,她若太过柔弱,也许熬不到他荣登宝位的那天。
做东宫太子很危险,做东宫太子妃也并不好过。
从太子妃到皇后,这条路同样艰辛。
李旭将她搂入坏中,倾听着妻子讲述以前杀人的事情:“以前先帝派我爹爹镇守边关时,我和母亲随爹爹一块儿驻扎在和州,那里盗匪颇多,有一次我们在路上遇到贼人想要欺负我母亲,我也是像今日这般,捅杀了那人。”
“那时你几岁?”
“八岁。”
李旭赞叹道:“太子妃当真勇猛,今日你又救了本宫一次,说不定你真是本宫的福星呢。”
毓秀微微一怔,莫非算命先生说的是真的,她真的能够辅佐未来的君主?她一时恍惚起来,有些惶恐不安,竟然开始信命了么?
“不过,宫里不比宫外安全,以后你也要小心为是。除了本宫,不要相信任何人,夫君永远都会护着你。”
“……”
这话听了真叫人感动。
但可惜的是,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世上没有永远牢固的关系。
人的心,是会变的。
“多谢殿下,妾会铭记于心。”
忠顺侯府。
快天亮时,江淹带着家人仆从,在侯府大门外等待东宫的驾临,他今日格外不安,老将的直觉告诉他,今天有可能会发生些什么,后来所料不错,太子居然在半道遇刺。
忠顺侯一收到这个消息,立马警戒起来,让手下调派人手前去护卫太子。
那人领命去了没多久,清渺的乐声由远及近,东宫的卤簿仪仗正往这边过来,江淹下阶相迎,果见太子李旭肩上扎着裹伤布,衣襟上血迹斑驳。
江淹大惊,“殿下受伤,实在是老臣失职。”
李旭握着太子妃的手,缓缓步下轿辇,“这不是你的错,江侯快快请起。”
江淹惶恐地将太子引上台阶,“殿下这边请。”
江毓秀往阶上众人看去,只见小田氏满头珠翠,一身鲜艳衣服,打扮得像只花狐狸似的,忍不住有些想笑。
小妹毓灵衣着首饰倒是清丽脱俗。
毓秀向她招招手,轻声唤道:“灵儿,到姐姐这里来。”
江毓灵蹦跳着扑进姐姐怀里,“姐姐回来了,灵儿好想你啊。”
江淹冷着脸训斥道:“没大没小的,还不向太子太子妃行礼!”
江毓灵忙退后一步,对着太子太子妃蹲万福行礼:“灵儿,见过太子、太子妃殿下,愿两位殿下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李旭扬唇一笑,“叫姐夫。”
众人俱是一惊,连江毓秀都吓了大跳。
虽然按理来说,太子的确是毓灵的姐夫,但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不能乱叫的。
江淹面露难色:“这…这不妥吧。”
“不要紧。”太子道。
江毓灵眉开眼笑,马上改口道:“姐姐姐夫好,姐姐姐夫永结同心,早生贵子!”
江毓秀啐了她一口,“你这丫头,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刁钻古怪了!”
“乖。”这一声姐夫,他听着很是入耳。
妹妹既已叫过人,做哥哥的自然也该过来见礼。
于是江鹤影走上前来,“姐姐、姐夫好,小弟祝二位琴瑟和鸣,白首相依。”
江毓秀有意捉弄他,当即怫然作色,“鹤弟,怎生这般无礼?谁是你姐夫,这是太子。”
江鹤影顿时语塞,怎么到他这里就差别对待起来,长姐分明是公报私仇,因此犟着不吭声。
李旭看着毓秀一副捉弄人的得意嘴脸,忍俊不禁。
“本宫听说,你在家时,对太子妃素来不大尊重,可有此事?”
江鹤影满脸通红,支支吾吾道:“没、没有这回事!明明就是长姐自己德行有亏!”
“你胡说什么呀,还不跟你姐姐道歉!”
没想到这蠢孩子这样的时刻偏偏犯蠢,还不如他妹子机灵会讨人喜欢,小田氏赶紧出来救场。
教育完儿子,小田氏满脸堆笑对太子妃道:“让太子妃见笑了,都是妾身教子无方,回头我就家法伺候他!”
“母亲,你怎么见风使舵的,你以前不这样啊!”
小田氏差点没气晕过去。
“你这孽畜,还不闭嘴,退下去!”好在侯爷发话,将这傻儿子斥退,才没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江毓秀见太子没有生气,放下心来。
蠢弟弟这回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殿下,请到内堂歇息。”江淹引着太子太子妃到武英堂内坐下,丫鬟们随即进来摆放茶点。
与此同时,后厨叮叮当当,切菜洗菜,正紧锣密鼓地准备起午膳。
父母都在武英堂陪太子他们,毓灵便跑去看大哥,只见大哥郁郁不乐,躲在后园的河塘边打石子发泄。
“哥哥,你是不是在生姐姐的气呀?”
“我没有!”江鹤影没好气道。
江毓灵捡起一块扁扁的石子,轻松地打出一连串涟漪,竟直接超过了大哥。
“谁让你以前老对姐姐不尊重的,现在知道怕了吧?”
江鹤影不满道:“哼,她不就是仗着会讨太子欢心吗?逢迎献媚,恃宠而骄,女人的伎俩罢了。”
“可是姐姐以前在家的时候,也没少让你吃瘪吧?你分明技不如人,还要诋毁人家。”
江鹤影扭头瞪着妹子,“江毓灵,哥哥没少疼你,你怎么倒向着那个女人,咱们才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你怎么分不清好歹啊你!”
毓灵道撇撇嘴,昂头反驳他:“我可分得清了,我这叫帮理不帮亲。再说了,兄妹又怎样,我是姑娘,当然帮姑娘说话了,就像你们男孩子也是这样的啊。”
“放屁!”
江毓秀的确是很挂念黄髯儿,它是一条十几岁的老狗,陪了她这么些年,就好像她的亲人一样,也许她的亲人,都没有大黄这么耐心地陪着她,度过这漫长的岁月。
黄髯儿是母亲留给她的,母亲见它有一把黄胡子,就取了这名,不过大家叫不惯,索性唤它的小名大黄。
人也有大名小名,小狗也可以有呀。
在她儿时最难熬的日子里,只有大黄不离不弃地陪着她。
“那一年,母亲过世,我离家出走,爹爹要打仗顾不上我,是大黄穿过敌军阵营,不顾危险地到处找寻我的下落。其实我偷偷上了山,失足掉进溪涧,要是大黄不来的话,我就只好在底下躺一辈子。后来大黄找到我,我还是不想回去,就叫它送我跋涉千里,去大梁山找我爷爷,是我娘亲那边的爷爷。”她躲在狗屋前,拍拍黄髯儿的肚皮,和太子讲起它从前的英勇事迹。
“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
毓秀红着眼圈,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母亲那张惨白的脸,愧疚得不愿再想。
要为母亲报仇。
可是她一直没有做到。
“没什么,因为我小时候很淘气。”
和他说这些做什么呢,难道要他可怜她吗?
他们还没有到那样掏心掏肺,互诉衷肠的地步。
“是吗?”
李旭看着脚边趴着的大黄狗,心里浮起异样的感情,这就是秀秀在信中时常提起的爱犬,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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